美女脱乳罩摸(“我告你性骚扰”女子脱内衣占座,不让男人站旁边,如何评价?)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04 12:08:27 阅读:
“我告你性骚扰!”女子脱内衣占座,不让男人站旁边,如何评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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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告你性骚扰!”女子脱内衣占座,不让男人站旁边,如何评价?

«——【·案例摘要·】——»


“你是什么东西?也配站我旁边?”

近日,青海西宁一女子在公交车上占座,怒骂身旁男子臭流氓,难道是遭遇了咸猪手?

7月,青海的一名女子顶着炎炎烈日上了一辆公交车。

公交车上的乘客见这名女子戴着黑色鸭舌帽,黑色口罩,背着黑色背包,可以说是一身黑,捂得严严实实,不禁有些诧异。

只见这名女子上了公交车后,迅速找到了一排空位坐下,还将手上装有物品的白色塑料袋放在了旁边的座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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渐渐地,车上的乘客越来越多,座位也被坐满了。

一名男子在车上环绕一圈,见只有女子旁边有被物品占着,却没人坐的空位,便走到女子身边说到:“美女,麻烦你把东西拿开,给我坐坐。”

谁知这女子并没有拿开塑料袋,反倒是毫不客气地道:“这是我的座位,你到其它地方坐去!”

出门在外都是以和为贵,毕竟和气生财,男子估计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讲道理的女人,但依旧按耐住了心中的怒火回道:“小姐,只有你这里有空位了,别的地方都坐满了,就麻烦你让下,好不?”

女子听了却立马发作起来,尖声道:“这是给人坐的,不是给你坐的!”

车厢内的众人见两人起了争执,都纷纷朝这边看来,有探究的,不解的,也有看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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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心想,好难不跟女斗,这女的简直不可理喻,不坐就不坐了吧。

男子便站在了女子作为旁边。

可谁知这女子却依旧不依不饶,许是仗着有众人在旁心里底气更足了,向男子怒吼道:“你在骚扰我,知道不?臭流氓,你站我旁边干嘛?”

男子一脸错愕,心想,这是遇到精神病了?

女子作势就要解开内衣,大声叫道:“救命啊!性骚扰啊,你个臭流氓,你摸我干嘛?!哎哟…”

男子只觉得今天出门没看黄历,太倒霉了,只好迅速离开女子身边,惹不起躲不起。

女子得意洋洋地,仿佛胜利了一般看着男子。

车厢众人见状则纷纷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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«——【·以案释法·】——»


以前常有女子在公共交通上遭遇咸猪手地新闻见诸报端,给人的刻板印象,在公共场合下,女性都是弱势群体。

哪知青海这女子却发扬了泼妇本妇的精神,利用女性的弱势地位反其道而行之,将了男子一军,真是令人咋舌。

有人觉得,这女子或许是遇到了什么情感上的难题,作为看客,我们或许不该苛责这女子;

也有人认为,公共汽车是公共交通工具,作为车上的乘客,应该互相帮助,互相让座,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,女子的言行显然给众人树立了一个负面的范本。

那么,女子大闹公交车,属于什么性质?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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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女子在公交车上声称男子性骚扰她,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?

根据我国刑法,诬告陷害罪,是指捏造事实,作虚假告发,意图陷害他人,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。

这里的“他人”,是指所有的第三人,既包括熟人,也包括陌生人;既包括无犯罪记录的一般良民,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。

本案中,男子只是为了能够坐在女子用物品占座的座位上,就被女子反诬“性骚扰”,男子真是何其无辜。

女子无中生有,声称男子性骚扰她,是为捏造事实,陷害男子。

但女子主观上并没有使男子收刑事追究的故意,只是为了在公共场所令男子难堪,以逼迫男子不再试图站在她旁边。

因此,即便女子的行为有悖道德,但不构成诬告陷害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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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女子在公交车上与男子争吵,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?

根据我国刑法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,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无论主观方面如何,客观上实施危害不特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。

今年来,屡有乘客在公共交通上打架斗殴、抢夺司机方向盘致全车人丧生的事件发生,可以说,公共交通上的纠纷都存在隐藏的危险性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犯,所谓行为犯,关键在于只要有危害性的实行行为,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都构成犯罪。

本案中,女子虽然在公共汽车上与男子争吵,但这种争吵发生在乘客与乘客之间,而不是发生在乘客和司机之间,也并未升级为打架斗殴,就程度而言,显然没有严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地步。

因此,女子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

3.女子的行为是否有涉嫌违法?

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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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,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口头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处罚措施。

扰乱公共秩序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,故意制造噪音、喧哗、辱骂、打斗、聚众赌博等行为,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。

本案中,女子用物品占座却不让座,本就理亏在先。

不让座还诬陷男子性骚扰,辱骂男子,并大声喧哗,给男子及周围乘客带来困扰和负面影响,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秩序。

因此,女子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公安机关可视其严重程度处以警告、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这些年,我们看了太多在公共交通上发生的悲剧,导火索或许仅仅是口舌之争。

本案中,女子的行为固然奇葩,但如果女子不思悔改,这名女子将付出更为沉痛的代价。

当今社会,每个人压力都很大,与人相处,最难得的是换位思考。

只有换位思考,才能和气生财、化戾气为祥和。

我们应该时刻反省自身,出门在外,更要与人为善。

对此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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