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鸡巴操美女(女子剪掉丈夫下体被罚款200元拘10日,判罚 “太重”引热议)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04 11:13:09 阅读:

1月26号,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上发布了一份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决定书中显示:襄阳一女子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下体,报警取证后,认定该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,决定对其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。

女子剪掉丈夫下体被罚款200元拘10日,判罚 “太重”引热议

对于这么“重”的惩罚,网友们炸了锅,热议纷纷,同时也对事发原因表示好奇。警方回应:目前在等伤情鉴定结果,若是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将转为刑事案件,不存在和解和不立案的情况。

女子剪掉丈夫下体被罚款200元拘10日,判罚 “太重”引热议

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,《鹿鼎记》剧情再现眼前,馆长感到了一种蛋蛋的忧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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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真的像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中提到的那样“已经剪掉了”,那该行为构成了什么标准呢?


根据最新版《人体损伤鉴定标准》中的规定:

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、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,男性龟头缺失达冠状沟、双侧睾丸损伤,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况,均属于重伤二级;男性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、女性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属重伤一级。


女性因阴道撕裂伤导致的阴道轻度狭窄、男性龟头缺失1/2以上、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等情况属轻伤一级;女性普通阴道撕裂伤,男性龟头部分缺损、一侧睾丸破裂、血肿、脱位或者扭转等情况属于轻伤二级。


警方的回应中表示现在在等伤情鉴定结果,伤情不同,最终的处罚结果也是不同的。要判刑,必须有伤情鉴定结果的。


以本案为例,该女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,法律有明确规定:

(一)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,伤情接近轻微伤,社会影响不大、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,为拘役刑或管制刑;

(二)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虽构成轻伤,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,为有期徒刑六个月;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,为有期徒刑一年;伤情接近重伤的,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;

(三)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
针对这个案件,网友们表示想不明白:都已经“剪掉”了,还要等伤情鉴定结果吗?长一万个脑袋也想不明白这是什么逻辑,开车上路闯红灯都罚款200,扣6分了!!!


新闻上有律师说,根据法律程序,伤害类案件如果涉及到被害人身体损伤程度鉴定问题,特别是对影响组织、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,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,需要等被害人伤情稳定后才能出具鉴定意见及文书。本案中被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没出来之前,执法部门不能仅凭目视结果就给杨某定罪,所以只能先立案,对杨某采取行政拘留,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,再决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,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的。


馆长这里分享一个以往的案件,丘春莲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案(2018)桂01刑终403号,详情大家自己看:

女子剪掉丈夫下体被罚款200元拘10日,判罚 “太重”引热议

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判决结果,重伤2级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,最低也是三年起。如果被害人对施害人表示谅解,是可以申请缓刑的,缓刑是不用坐牢的。


话说回来,是什么深仇大恨才能让夫妻之间拔剪刀相向啊,目前报道出来的信息太少,谁是谁非并不清楚,等后续报道。